邳州司法局公开选聘
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构建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苏依法办〔2020〕12号)、《江苏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设区市司法局组建合法性审查专家库的通知》(司办〔2020〕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模式
(一)市政府法律顾问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其中邳州市不低于3家。每个律师事务所固定2-3名执业律师,并确定1名负责人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二)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
全市各单位及律师事务所中择优推荐法律方面专家人才,组建一支规模较大、专业细分,以法律人才为主的决策咨询专家队伍。其中市人民法院可推荐员额法官1名;市人民检察院可推荐员额检察官1名;市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单位可推荐1名从事合法性审核人员;邳州市内符合条件的各律师事务所择优推荐1名优秀律师。
二、服务内容
(一) 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授权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为市政府行政管理行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接受委托,代理参加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和参与处理其他非诉讼性法律事务;
5.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它事务。
(二)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服务内容
1. 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
2. 参与市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3. 参与市政府合同审核;
4. 参与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三、选聘条件
(一)市政府法律顾问
1.律所具备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健全;
(3)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律所成立5年以上,曾经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并考核优秀的优先。
2.执业律师具备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社会声誉;
(2)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精通民法、行政法或经济法,对行政应诉工作较为熟悉;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并有较强的法庭论辩能力;
(4)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热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相当的时间、精力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二)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社会声誉;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3)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行业发展动态;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5)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如实、公正、负责任地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热心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行政中心9号楼一楼),联系人:朱伟,联系电话:86621126。
五、选聘流程
(一)申请
市政府法律顾问由各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5点前自行申报,所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竞聘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具体要求材料如下:
1.《市政府法律顾问申报表》及承诺书1份;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及其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发表的论文、主要工作业绩、取得的荣誉、推荐信等相关工作业绩材料。
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由各单位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5点前统一推荐,需填报《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并加盖公章。
(二)审查
市司法局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相关测试和考察。根据候选人考察结果和具体条件,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综合考虑人员来源、专业素养、业务专长、年龄结构、工作需求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市司法局将拟聘名单在司法局及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批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司法局将拟聘名单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聘用,聘任期限为2年。
六、聘用管理
市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专家库由市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常使用和管理。
市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支付合理报酬,具体待遇标准另行签订合同确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邳政办发〔2019〕5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市政府法律顾问申报表
2.承诺书
3.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邳州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