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这些事情你必须知道!
2022-08-04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
实现劳动权益的重要法律形式之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
法律要求双方要及时
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订呢?
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前签,也可以在入职后签,但最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1个月。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有“说道”
劳动权益保障有“说法”







延伸阅读
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哪些特殊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其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在法定条件以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不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 2021-2022 邳州招聘网通讯地址:江苏省邳州市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704262892@qq.com、15351677792






